更新时间:2018-07-04 09:06作者:李一老师
填报志愿时间:6月27日-7月6日
实行考后估分网上填报志愿
与往年相比,今年填报志愿环节的重大变化是:将实行考后估分网上填报志愿。6月27日-7月6日中午12:00为考生填报志愿时间;7月7日-10日中午12:00为市县(单位)中招办和学校核查考生志愿信息,完善考生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时间。
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设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和第三批。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志向、爱好和家庭经济状况,依据录取批次,自主填报各类学校志愿。
以下各校在提前批招生:海南中学少数民族特招班、国兴中学少数民族特招班、海南中学中英高中课程实验班、海南华侨中学中美合作实验班、海南华侨中学中英合作实验班、北京师范大学万宁附属中学实验班、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陵水分校皓泰圆梦创新实验班、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试点班。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学校志愿。
我省“省一级学校”现已增至18所,在第一批次录取。考生只能选报一所学校。
第二批录取学校为市县(单位)重点普通高中学校、省农垦中学、农垦加来高级中学以及参照市县(单位)重点普通高中学校进行录取的其他普通高中学校。设2个志愿,每名考生只能选报2所学校。
第三批录取学校有五年一贯制招生的高等学校、中高职“3+2”连读及中高职“3+2”分段培养试点班、一般普通高中学校。设3个志愿,每名考生只能选报3所学校。
为方便学校自主招生,省中招录取系统设3个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任选3所学校填报。
志愿录取顺序是:先录取第一志愿,如第一志愿未录满再录取第二志愿,依此类推。
第一批录取学校的统招计划分两段进行录取,第一段录取的计划数为该校统招计划减去该校招生总计划5%所得部分;第二段录取统招计划的预留部分。海南中学统招计划的预留部分面向全省招生,不再分配到各市县(单位)。第一段录取后,7月29日—30日上午12:00前,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修改本批次志愿。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凭准考证号和密码,上网自主修改或由学校指定专人负责修改。第二段录取时以修改后的志愿为准。未修改志愿的考生,原来所报志愿继续有效。本批次学校指标到校生的录取工作在第二段统招计划完成后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