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3 21:24作者:王华老师
一、征兵时间安排
今年,我省征兵阶段和步骤大体安排是:6月20日至,为报名阶段;7月26日至8月1日,为体检阶段;8月2日至16日,为政治考核阶段;8月17日至23日,为体格复查阶段;8月24日至8月31日,为走访定兵和送审阶段;9月1日至30日,为新兵起运阶段。省征兵办统一组织全省应征女青年体检复查的时间拟定于8月12日。二、征兵征集对象、条件要求及报名认证方法1.征集对象。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或在校生。2.征集年龄。男青年为: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3.征集条件。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新修订的《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具体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征兵办公室修订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试行。4.征集办法。适龄青年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现取得当地居住证三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应征公民经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5.报名认证地点。在“全国征兵网”上完成兵役登记并确认报名后(网址http://www.gfbzb.gov.cn)。报名信息经筛选合格的应征青年应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登记/应征报名表》、《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及审核表》和《补偿学费代偿助学贷款申请表》,由本人(或其家人)持报名表到所在乡镇(农场)武装部进行认证,同时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同底一寸相片4张(女青年8张相片,直接到县人武部军事科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