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9 08:57作者:三水老师
4、缴费方式:
新生统一通过银行缴纳学杂费(不收现金)。请收到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出的工商银行卡后,先去银行启用,设置密码,在8月26日前将学费、住宿费(暂按1370元,入校后根据实际住宿情况多退少补)存进发给本人的中国工商银行灵通卡账户,详情见“学生缴费委托提示”。财务处将设新生接待咨询点,不设现场收费点。学生到校后,请将填好的银行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一起交给所在学院辅导员,由学院转交财务处。
九、除海口市户口的新生外,所有新生均要求将户口迁入海南师范大学。具体,,,,事项详见“户口迁移注意事项”。
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填写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入校交学校审核确定后,可获得国家助学金。
十一、按国家要求,新生入学后将统一进行军训,有关军训的工作要求详见“新生参加军训须知”。
十二、新生凭缴费收据进行注册。根据2005年4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的不予注册。
十三、报到时,将党、团组织关系和13张免冠正面一寸半身相片交所属学院(其中交2张相片到后勤管理处学生宿舍管理科办理学生住宿证)。
十四、所有新生入学后将进行资格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绘画、美术学、美术学(书法教育方向)、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音乐学、舞蹈学、舞蹈表演、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等专业的新生入学后要进行专业复试,专业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十五、咨询电话:区号:0898、65888710(招生办)、65880571(招生办传真)、65882981(学生处)、65865386(后勤管理处学生宿舍管理科)。
海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O一五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