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6 16:26作者:李天扬老师
五、复议(复检)程序
面试现场设面试复议组,负责对申请面试复议的考生进行复议,复议结论为最终结论。
体检现场设监督复议组,由省军区招生办、省考试局、一八七医院各1名负责人组成。省军区招生办将于7月5日8时至11时,在一八七医院体检中心受理考生体检复检。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可在该时间,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体检中心当面提出复议申请,由监督复议组根据规定(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议,考生的初检结论即为最终结论)组织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复检的,视为主动放弃复检。
六、监督检查
军检过程中,将有上级巡视人员和省军区纪检工作人员对现场进行监督巡查;将每天随机抽取5名家长代表和邀请部分媒体到军检现场进行监督;7月2日至6日,省军区招生办在一八七医院设立咨询电话0898-65920210;7月2日至9日,省军区招生办设立举报电话0898-66571262。以上电话均指定专人值班,咨询或举报时段为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1:50,下午15:00-17:50)。
体检前注意事项
1.体检时将核实身份,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高考成绩单、黑色墨水笔和近期1寸彩色蓝底免冠正面照片5张。
2.正式体检前一定要保证8-12小时的空腹,即体检前一天晚上8点后禁食,睡前禁水,体检前一日晚最好禁食牛奶、豆制品、饮料、糖类等食品。体检当天早晨应禁食、禁水。检查当天需抽完血、做完腹部彩超后,方可进食。
3.体检前三天饮食宜清淡,限制高脂高蛋白饮食摄入,勿食猪肝、猪血、鸭血、菠菜等食物,不饮酒,不吸烟,多喝水,利于排毒;避免使用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保证良好睡眠。
4.眼科检查时,请勿佩戴隐形眼镜。
5.应避免精神紧张,保持心情稳定。
6.检查当天要穿轻便宽松衣服,不要穿有金属扣子的内衣裤。请勿携带贵重物品及饰品。女生请勿化妆,勿佩戴项链,勿穿带有钢托的文胸,勿穿连衣裙、连裤袜等。
7.进行盆腔彩超检查前请憋尿后受检。如需喝水补充,请在空腹项目检查后再喝。
8.女生在尿检时,如在例假期间,尽量留取中段尿,并在体检表注明月经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