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3 09:50作者:王新老师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2015年8月29日—30日)到校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所在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报到地点:海甸校区学校联谊馆。
三、报到时须持证件(原件)和材料:
1、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入学后原件放入本人档案,请妥善保存);
2、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
4、第一学年学费缴费发票(收费标准见我校研究生处网页公告栏:http://www.hainu.edu.cn/zy_yjs/);
5、《海南大学研究生新生婚育状况调查表》(请提前在研究生处网页下载中心下载:http://www.hainu.edu.cn/zy_yjs/)(报到时交到所在学院)。
以上所有证件(材料)上的信息应完全一致,涂改无效。如有不同的,需提供户口所在部门(派出所)证明材料及户口本复印件。
四、党组织关系转移
研究生在党组织关系转出单位开立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海南省教育工委。接收单位为学生所在学院党委。
五、户口迁移
1、新生入学可以不办理户口迁移。如需办理,凭录取通知书原件、户口迁移证办理,同时提交近期大1寸相片2张。
2、户口迁入地点为海南大学(咨询电话:0898-66279053)。
3、户口在海口市及本校的新生无需办理户口迁移。
六、住宿费、教材费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
1、住宿费:1200元/年。
2、2015级硕士生使用的英语教材(见附件),请大家自己购买(MBA、MPA、法律硕士和翻译硕士教材由各学院、中心负责购买)。
3、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约50元/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