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2 08:29作者:李一老师
(3)报考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侦察学、治安学、边防管理、刑事科学技术等在提前批录取的专业的考生,年龄不能超过22周岁(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
(4)报考军队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的考生,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16年8月31日),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未婚。
7.限制报考本科第一批、第二批录取学校的考生,不能填报本科第一批、第二批录取学校和本科提前批中属第一批、第二批录取的学校志愿,只能填报在本科第三批、专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批录取的学校志愿。仅符合报考本省高职专科学校的考生,不能报考在本科各批次录取的学校和外省高职专科学校的志愿。
8.考生要根据自己的体检结论,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关于就读院校及专业对身体条件的要求,查看院校招生简章及录取分数线和通知书查询相关的限报规定,选报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就读的院校及专业。
九、投档工作
(一)投档比例及生源分布统计
1.投档比例
(1)实行梯度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学校
根据考生的志愿顺序、投档成绩和学校的招生计划数,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1.2的比例给学校投档。如果学校在投档前提出缩小投档比例(在1:1至1:1.2比例范围内)申请的,按学校申请的比例投档。
(2)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学校
省外本科学校原则按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1.05的比例投档,学校申请按1:1比例投档的,按学校的申请比例投档;本省本科学校和省内、外高职专科学校原则按招生计划数的1:1比例投档;民族班和民族预科班按招生计划数的1:1比例投档。
征集志愿按学校剩余招生计划数的1:1的比例投档。
2.生源分布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