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9 18:30作者:三水老师
5月8日,南海网记者从海南省教育厅获悉,根据海南省2016年初中适龄人数和应届初中毕业生数,2016年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指导计划确定为5.4万人,主要招生对象以参加2016年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学生为重点。
据介绍,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实行省中招录取场录取和注册入学两种办法。实施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项目学校的招生计划统一在省中招录取场录取;其他学生录取,由各中等职业学校于7月20日至9月30日接受学生注册入学。补录时间截止至10月30日,11月1日至10日为省中招办集中审批时间。各中等职业学校主要招生对象以参加2016年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学生为重点。
2016年海南继续实施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项目,涉及中职学校的有中高职“3+2”连读、中高职“3+2”分段培养和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项目,且试点项目招生计划较2016年有所增加;同时从2016年起,中职毕业生考入高等职业院校可享受一次性5000元学费补助。
同时,争取更多的毕业学生和适龄青年就读中职学校,继续把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退役士兵、农村青年、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等其他群体纳入招生范围。
各中等职业学校要注意资格审查,不得招录没有毕业证明材料的学生。今年省中招办集中审核时,将继续对学校录取的新生资格进行审查,凡不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学生将不予审核通过。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继续实行旬报告制度,7月至11月招生工作期间,每月的2日、12日、22日,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中职学校向省教育厅报告一次招生录取情况。
省教育厅要求,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2016年全省中招工作会议精神,继续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录取设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要求,把高中阶段招生的增量主要用于发展中等职业教育。要加大督查力度,尽量减少毕业年级学生流失,积极主动做好生源组织和输送工作。另,省教育厅将结合全国首届“职业教育活动周”,于5月10日至16日开展形式多样的职业教育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