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8-27 15:47作者:李一老师
转学录取,包括不同学校的转学录取和不同专业的转学录取。不同学校的调整和录取有一些情况。学校在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时,应注意转学的第二志愿高分考生。更“困难”的学校应调整或接收服从“分配”考生的第二志愿高分考生。其中,应注意考生的志愿倾向、相关科目成绩、不同专业要求等因素。如果考生没有填写服从分配,我的志愿者太高,或者专业限制太大,文件周转和审查合理失败,这个文件被称为“死文件”。这种“死档”不能参与调整录取,一般被清理退出操作系统,这意味着考生失败。
二次录取的范围包括:少数招生机构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空缺;未按时到校报到的空缺;经学校体检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的空缺;被录取的考生被查处欺诈行为,取消录取资格的空缺。补录对象为当年高考达到省市档案分数线的考生。当年被录取的考生和被取消录取资格或者未通过入学考试的考生不在补录范围内。参加二次录取的考生必须重新报名并填报志愿。
录取批次的划分录取工作分批进行。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部分省市将志愿者和录取批次分为6批或8批,但大多数省市分为4批,即提前录取大学、第一批录取大学、第二批录取大学和第三批录取大学。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一些招生类别、性质、专业基本相同或相似的学校和一些国家批准提前录取的学校将被提前录取,并在大规模招生前提前录取。这些学院和大学将提前录取。主要包括解放军院校、武警院校、公安部所属院校和少数经批准提前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对于提前录取的高校,每所学校的控制分数线将根据不同的层次和特点进行确定。招生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确定候选人的档案数量,进行全面评估,并选择最佳候选人。
第一批录取机构,主要是国家重点大学,北京语言大学、北京广播学院、外交学院、西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北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北京第二外语学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招收七年制临床医学院(专业)、省级师范大学。第一批招生机构实行“学校负责、招生监督”的招生制度。
第二批录取机构主要是普通本科院校。这批录取机构专业多,招生人数最多。第二批录取机构实行“按志愿、按比例备案”的录取方式。第三批录取机构主要是专科院校和本科院校的专科专业,职业技术学院和电大普通班也纳入第三批录取机构。
第三批录取机构实行分段录取。在录取过程中,这四批高校是四个独立的过程,不相互影响。也就是说,从提前录取的高校开始,每批录取工作结束后,对未录取考生的档案进行重新整理,然后开始下一批录取工作。在不同批次的录取学校,考生在报考志愿时没有联系,也没有相互影响。国家规定录取时分批进行,但每批高校可选择几所志愿学校和专业,各地可有不同的规定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