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6-12 01:16作者:才子老师
(3)省外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往届考生纸质档案内容如下:①2023年海南省普通高考考生网上报名表;②高中毕业证书复印件;③高等教育阶段的学籍材料(学籍材料内容与本省普通高中应届考生和“中等职业学生”规定大致相同,主要包括考生本人在高中德、智、体等方面的材料);④2023年海南省普通高考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往届生提交);⑤2023年海南省普通高考(含学术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表;⑥海南省普通高考体检信息表。
2.考生纸质档案的建立、保管和要求
(1)本省普通高中毕业生的纸质档案由学校建立和保管;其他考生的纸质档案由注册地市县招生办公室建立和保管。档案材料应完整、完整,无错误和遗漏。高考前应建立考生的纸质档案。所有考生的档案袋应在袋口粘贴《2023年海南省普通高考考生档案密封条》,档案保管单位应加盖骑马印章。
(2)档案保管单位应建立健全档案保管制度,认真履行档案移交手续。未被录取或者未向学校报到的考生档案,由档案保管单位统一保管。
(3)考生纸质档案的移交。考生的纸质档案由考生本人持录取通知书、门票和居民身份证到档案保管单位领取,并在入学登记时携带并移交给被录取的学校。考生收到纸质档案后,应妥善保管,严禁擅自开封。因保管不当或擅自开封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