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7-13 00:36作者:李一老师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等项目可加10分备案
根据本文件,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申请省内外高校10分;我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少数民族居住在市县或少数民族居住在乡镇。在非少数民族居住区的高中学习和毕业的少数民族考生可申请省内高校10分。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等项目可加6分备案
此外,归侨、归侨子女和华侨子女;台湾省考生报考省内外高校可加6分备案。驻三沙部队半年以上,报考高考时仍在三沙部队工作的官兵子女,报考省内高校可加6分备案。
农村人口独生子女等项目可加5分
农村人口独生子女;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少数民族居住在市县或少数民族居住在乡镇至少五年(引进优秀人才和现役军人子女户籍至少三年)。我在少数民族居住在市县或少数民族居住在乡镇的市县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习至少三年,毕业于这些地区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同时,在这些地区的市县申请汉族考生,报考省内高校可加5分备案。
符合退出部队现役条件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需要注意的是,在同等条件下,学校可以优先录取退出军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士兵和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子女和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