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9-12 10:36作者:王华老师
四、职业技能测试
报名参加本次高职对口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参加所报考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
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四级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其它行业相应资格证书)、并报考相应专业的考生,可以不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五、录取成绩要求
(一)高职对口单独招生
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高素质农民)等四辅人员,其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方能录取;其他考生要求职业技能测成绩合格,按2021年高职对口单招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录取。
(二)综合评价招生
招生院校使用学生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相关科目成绩作为文化素质成绩,并根据专业培养需要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择优录取新生。
各招生院校须在9月18日前完成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具体时间以招生院校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