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8 09:20作者:李一老师
关于划线录取
1.高中阶段学校划线录取工作在市教育局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统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各区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市民中录取由市教育局统筹)。
2.普通高中按档案分进行划线录取,档案分由中考九科文化科目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体育+信息技术+理、化、生物实验操作考查成绩)+优惠加分+照顾加分构成,素质技能测试成绩呈现方式由区县教育局确定。2016年艺术(音乐、美术)考试成绩不计入录取总分。
3.市直、永定区、武陵源区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由市里统一组织划定,慈利县、桑植县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由两县初步划定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全市统一公布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
4.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单列到初中学校指标,按档案分在录取分数线下降5%的控制线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
5.普通高中在总计划内可招收5%的艺术、体育特长生(特色高中的特长生比例可适当增加,具体比例由区县确定)。艺术特长生录取档分在录取分数线下降10%,体育特长生录取办法由区县确定。
6.普通高中录取工作从7月3日启动,7月5日在原毕业学校公布考试成绩并同时公布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分数线。7月6日至7月10日为录取时间。区县教育局于7月12日将录取结果名册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7.职业学校(院校)招生实行注册制度,录取通知书由各招生学校自行印发。对只填报职业学校(院校)的学生,各区县和相关各校可在中考结束后组织录取报名工作,其他学生的录取报名工作必须在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后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