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3 22:43作者:三水老师
记者从黑龙江省军区获悉,11月1日起,黑龙江省征兵工作将全面展开。征兵的主体对象为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学校应届毕业生,少数民族地区青年征集比例有所扩大。女兵征集全面推行面向社会普遍报名征集。我省征集的入学前为我省户籍的在校大学生,除享受入学前所在地规定的优待政策外,服役(期满)后还将给予16000元补助金。今冬起女兵征集对象和范围调整为主要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为主,辅以少量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女兵公开征集分为发布公告、组织报名、初检初审、体格检查、身体素质评定、学历评定、面试考查、综合评定、确定政审人员、审定新兵等环节进行。对预定新兵名单及各项得分情况进行公示,对举报和反映有影响定兵问题经核查属实的,一律取消入伍资格。
按照规定,农村义务兵家属的优待金标准为每人每年4600元;城镇义务兵家属的优待金标准每人每月200元;高校应届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外,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的优先录用;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村村大学生计划”待遇(服役期满3年内报考公务员笔试成绩加5至15分),报考省属院校研究生的可在初试总分中加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