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3 22:39作者:王新老师
预征管理。乡(镇、街道)武装部从初审初检合格的青年中,择优确定预征对象,并上报县(市、区)征兵办公室,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把预征结论录入“全国征兵网”。会同高校审核签字盖章后,将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学费补偿代偿申请表发给学生本人,作为优先征集的凭证。预征对象网上确认后,乡(镇、街道)武装部对预征对象实施日常管理,为征兵实施做好准备。
对网上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青年的初审初检、预征对象网上确认等工作通常每周开展一次,报名集中阶段可根据情况随时开展这项工作。
体检政审。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在网上平台确认送检对象,通过系统向送检对象发送短信通知体检时间、地点等信息,体检完后的3天内,将应征青年的体检结果录入网上平台,不合格的要注明原因。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在网上确认政审对象,政审完成后的3天内,将应征青年的政审结果录入网上平台,不合格的注明原因。从今年起,《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将通过征兵网进行打印。
预定新兵。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对体检、政审双合格青年,择优确定为预征新兵对象,结果录入网上平台,按规定进行公开公示。网上录入预定兵结果须在新兵批准入伍之日起的5天前完成。
征兵期间,应征青年可登录网上平台,实施查询掌握个人预征、体检、政审和预定新兵的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