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9 23:23作者:李一老师
1958年秋到韶山瞻仰毛泽东主席故居。
1958年10月由原名雷正兴改为雷锋。
1958年11月15日到鞍山钢铁厂参加社会主义建设.被分配在鞍钢化工总厂洗煤车间当推土机手.不久,出席鞍山市青年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代表大会。
1959年8月20日报名到鞍钢张岭矿山参加新建焦化厂工作。
1958年10月至1960年1月在鞍钢一年零二个多月时间里,3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5次被评为红旗手,18次被评为标兵,荣获青年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称号。
1959年12月9日张岭《矿报》发表雷锋《我决心应召》的申请书,表达了积极要求参军的坚定决心。
1960年1月2日新兵换装集中待发.雷锋因无政审表,难以批准入伍.辽阳市兵役局余新元政委送雷锋到新兵大队,当"便衣通信员"。
1960年1月7日当晚,接兵参谋戴明章通过长途电话向工兵团团长吴海山请示,雷锋虽无政审表,可是个优秀青年,能否先带到部队.经同意,在登车出发前8小时,雷锋终于穿上新军装。
1960年1月8日雷锋入伍第一天.当天下午,作为新兵代表在全国欢迎新战友大会上发言。
1960年3月新兵连训练结束,雷锋被分配到运输连当驾驶员.下连不久,又被抽调参加团里战士业余演出队。
1960年4月从团里战士业余演出队回到运输连.一个月后,雷锋成为新兵中一名合格的汽车驾驶员,第一个下到战斗班。
1960年8月参加上寺水库抢险救灾,带病连续奋战7天7夜,表现突出,团党委为雷锋记三等功一次。
1960年8月把平时节约下来的200元钱分别支援抚顺市望花区人民公社和辽阳水灾区,受到部队表彰.团党委决定树立雷锋为"节约标兵"。
1960年11月8日运输连支部党员大会通过雷锋入党申请。
1960年11月9日工兵团党委在党委书记、政委韩万金主持下,在沈阳军区招待所临时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批准雷锋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1960年11月23日沈阳军区工程兵党委作出授予雷锋"模范共青团员"称号决定。
1960年11月27日雷锋荣立二等功,作为立功代表在全团授奖大会上发言.团长吴海山,政委韩万金分别向雷锋颁发二等功奖状和"模范共青团员"奖状.此后,雷锋又荣立过三等功一次,受团、营嘉奖多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