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9 16:31作者:李一老师
8月8日,苏联政府对日宣战,出兵中国东北。8月9日,毛泽东发表了《对日寇的最后一战》的声明,要求八路军、新四军及其他人民军队,在一切可能的条件下,对一切不愿投降的侵略者及其走狗实行广泛的进攻。1945年8月14日,日本政府照会美、英、苏、中四国政府,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8月15日,日本天皇裕仁以广播“终战诏书”的形式正式宣布日本无条件投降。9月2日,日本投降的签字仪式在停泊于日本东京湾的美国战列舰“密苏里号”上举行。9月9日,在南京陆军总部举行的中国战区受降仪式上,日本驻中国侵略军总司令冈村宁次代表日本大本营在投降书上签字,并交出他的随身佩刀,以表示侵华日军正式向中国缴械投降。至此,抗日战争胜利结束。
整个抗日战争期间,中国军队共进行大规模和较大规模的会战22次,重要战役200余次,大小战斗近20万次,总计歼灭日军150余万人、伪军118万人。战争结束时,接收投降日军128万余人,接收投降伪军146万余人。关于八年抗战中国的损失,抗战胜利后,抗战赔偿委员会作出的《中国责令日本赔偿损失之说贴》指出,沦陷区有26省1500余县市,面积600余万平方公里,人民受战争损害者至少在2亿人以上。自1937年7月7日至战争结束,我军伤亡331万多人,人民伤亡842万多人,其他因逃避战火,流离颠沛,冻饿疾病而死伤者更不可胜计。直接财产损失313亿美元,间接财产损失204亿美元,此数尚不包括东北、台湾、海外华侨所受损失及41.6亿美元的军费损失和1000多万军民伤亡损害。此外,七七事变以前中国的损失未予计算;中共敌后抗日所受损失也不在内。经过中国历史学家多年研究考证、计算得出,在抗日战争中,中国军民伤亡共3500多万人,中国损失财产及战争消耗达5600余亿美元。
9月3日抗战胜利纪念日介绍
当我们在怀想着九一八事变、七七事变等时,你是否记得还有一个特殊的日子——9月3日。它是日本对同盟国各国递交降书的日子,同时也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纪念日!它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的纪念日!
1945年8月14日,日本天皇颁布停战诏书,接受《波茨坦公告》﹔15日,日本天皇广播诏书﹔9月2日,在美国“密苏里”号巡洋舰上,日本政府代表在投降书上签字,日本无条件投降,徐永昌代表中国政府在日本投降书上签字确认﹔第二天,也就是9月3日,中国举国欢庆,当时的国民政府确定这一天为纪念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