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1 18:23作者:李一老师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强化消防意识,做到人人了解、参与、支持、重视消防工作。
二、积极参与消防安全教育活动,认真学习并宣传消防安全知识,使“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消防观念深入人心。
三、以实际行动做消防安全的实践者,严格遵守《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浙江工商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坚决杜绝私接乱接电线行为,不在宿舍、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办公室等场所使用违章电器,不在宿舍内燃烛看书、吸烟等,下班离开办公室前或宿舍无人时应及时关闭各类电器的电源。
四、爱护各种消防设施,发现擅自挪用、拆除消防器材,埋压、圈占消火栓,占用消防车通道等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和其他火灾隐患,要及时劝阻、制止并向学校保卫处报告。
五、注意学习掌握火险自救的基本常识,遇到火灾时要沉着、冷静,不要慌乱,不要贪恋财物,按照正确的逃生方法尽快避险逃生或等待救援。如遇火情,请及时拨打“校园110”(下沙校区28877110;教工路校区88071024-8110)或119电话报警。
多一份细心就会少一份隐患,多一份关注就会少一份危险。让我们共同努力,消除隐患、杜绝火灾,共建我们的平安商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