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4 14:01作者:李天扬老师
2019年最新四川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缴纳比例
一、小微企业所得税计算方式
1、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及以下的企业
计算方法:年应交企业所得税额=年应纳税所得额*10%
2、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30万元的企业
计算方法:20158应交企业所得税额=年应纳税所得额*17.5%
二、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政策具体内容
企业预缴时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查账征收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按照实际利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不超过30万元(含,下同)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2、定率征收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预缴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3、上一纳税年度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预缴时预计当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4、本年度新成立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三、减免税额如何计算?
2018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均可享受减半征收优惠(相当于10%优惠税率),即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时,小型微利企业减免税额等于应纳税所得额×15%,该数字同时填入申报表“其中:减半征收”行次。纳税人通过填报申报表享受优惠,不需另行办理备案手续。
四、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调整范围,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自己包含在内吗?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1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因此,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以及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也就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