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4 13:53作者:王华老师
2019年最新江西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缴纳比例
为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发挥小型微利企业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的积极作用,在前几年对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基础上,4月2日,国务院第43次常务会议决定,扩大减半征税范围,将优惠范围从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提高到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为帮助小型微利企业全面掌握、用好用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江西省国税局对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进行了梳理,收集、整理了相关政策问题,供纳税人和基层税务部门参考。
1.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答: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2.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哪些?
答: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以下两种情况:一是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二是如果企业符合第一种情况的条件,并且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额。
3.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税政策具体什么内容?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4号)规定:”一、自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本通知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
4.企业所属行业的性质及其分类如何界定?
企业所属的行业性质可参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等所界定的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禁止类行业,来判断小型微利企业是否属于国家非限制和禁止类的行业。
关于企业的行业分类,根据最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企业;除此以外的企业都属于其他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