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9 17:40作者:王新老师
5、山西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
2017年12月1日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山西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其中第十四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因地制宜实施特色产业扶贫工程,支持贫困户、贫困村发展特色农业、光伏、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等产业,建立健全带动贫困户、贫困村脱贫增收的利益联结机制。
6、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了积极开拓光伏应用市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规范产业发展秩序;完善并网管理和服务;完善支持政策等多项措施,其中包括对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电量免收随电价征收的各类政府性基金和附加。企业研发费用符合有关条件的,可按照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企业的兼并重组,可以按照现行税收政策,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地方各级政府利用财政资金支持光伏发电利用等等。
7、关于促进农村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应用财政扶持意见(晋城市)
该意见适用于在晋城市农村(乡镇以下)地区新建的,且购置适用本地光伏产品建设投资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具体包括(1)农户自建的家庭式光伏发电项目;(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的与现代农业设施相结合的光伏发电项目。项目享受国家光伏补贴以外的0.2元/kWh的市级财政补贴以及3元/W的一次性建设安装补贴。该政策将于2018年3月31日废止,由新政策代替,新政策见第8条。
8、关于农村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财政补贴的实施意见(晋城市)
该意见用于替代第7条中的《关于促进农村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应用财政扶持意见》,意见将原范围中农户自建家庭式光伏发电项目以及与现代农业设施相结合的光伏发电项目调整为全市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建设安装的家庭式光伏发电项目,同时限定装机规模的补贴上限为5kW,且明确实行市场化运作,所需产品及建设安装由项目主体自主选择。补贴额度保持了不变,项目享受国家光伏补贴以外的0.2元/kWh的市级财政补贴以及3元/W的一次性建设安装补贴。
9、关于加快推进光伏产业 发展的实施意见(太原市)
该意见提出了加快推进光伏应用的措施,包括大力推进工业园区光伏发电应用;积极推进单体建筑屋顶光伏发电应用;推动光伏下乡;推进光电建筑一体化应用。并提出了包括实行分布式光伏发电电量补贴;加大节能政策支持;鼓励光伏企业总部迁入太原的政策扶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