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09 16:03作者:王华老师
讨论、研究、修改;再讨论、再研究、再修改……在反复锤炼、不断升华的过程中,重点更加突出,脉络更加清晰,逻辑更加严密。
越是重要的制度创新,越要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使之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条例》修订过程中,中央纪委广泛征求了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等中央有关部门和中央纪委常委、31个省(区、市)纪委书记、部分中央纪委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的意见,并深入部分省、市、县调研。
起草组对征求到的意见逐一梳理、认真研究,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条例》修订送审稿。
5月25日,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条例》修订送审稿。会议决定,根据审议情况对《条例》修订送审稿作进一步修改后,按程序呈报党中央审议。
这份最终提交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的《条例》修订稿共有142条,与原条例相比,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2条。广泛吸收了关注度高、针对性强的意见和建议,重点突出、目标明确、务实管用,充分体现了近年来党的建设一系列理论创新和实践经验,实现了党内法规制度的与时俱进。
突出当前重点,深化标本兼治
——坚持使命引领和问题导向相结合,针对当前管党治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新型违纪行为,筑牢不可触碰的底线
当前,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但其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
从党的十八大以来立案查处严重违纪违法中管干部案例来看,有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形成利益集团,妄图攫取党和国家权力;有的搞山头主义和宗派主义,破坏党的集中统一;有的“七个有之”集于一身,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两面人”恶性难改;有的作风飘浮,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重;有的家风不正,家族式腐败问题突出;等等。
本着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条例》修订坚持使命引领和问题导向相结合,一方面充分吸纳近年来管党治党实践成果,一方面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新型违纪行为——
在指导思想中写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等内容。
在总体要求上增加党组织和党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的规定;将实践中普遍运用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实到《条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