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3 16:03作者:三水老师
逢考说税解读: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三是取消企业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限制。
逢考说税解读:此话源自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
四是将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逢考说税解读:高新技术企业:参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要件:
(一)基本条件:(以下四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4、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二)、选择性条件:(企业在同时满足四个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以下五个条件满足之一即可)
1、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具体评价指标参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 115号)
2、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3、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
4、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5、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五是将一般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与高新技术企业的限额统一,从2.5%提高至8%。
逢考说税解读:几种特殊的职工教育经费扣除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