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31 14:51作者:王华老师
德阳市医疗保险如何报销的呢?小编整理详情如下: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住院费用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为:
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00元、一级医院4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三级医院9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的,依次降低100元,但最低不低于200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00元)。
2.年最高支付限额为40000元。
住院费用符合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统筹基金支付的基础比例为:
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65%,一级医院60%,二级医院55%,三级医院50%。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连续缴费年限每满1周年,报销比例提高0.5个百分点,但最高报销比例累计不超过80%。凡发生住院费用报销的,报销比例回到基础比例重新累计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住院费用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
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
1、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根据医疗机构的等级确定。起付标准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6%、二级医疗机构8%、三级医疗机构10%,转市境外医疗机构13%。
2、起付标准按次计算。参保人员在一个年度内多次住院,起付标准依次递减1个百分点。
3、退休人员起付标准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降低100元
统筹基金支付的基本比例:
当地医院:在职职工72%,退休人员75%
转外地医院:在职职工67%,退休人员70%。
年满90岁以上的人员,统筹基金支付的具体比例为100%
1.收费收据原件
2.收费明细单原件(总清单)
3.本次住院病历(含封面)及出院小结原件、复印件;
4.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5.正式有效发票
6.医保IC卡
7.身份证
出院后凭住院医疗发票、出入院证明、费用清单、等资料送所属的保险经办机构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