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6 11:44作者:王华老师
2018本溪市农村宅基地转让政策,本溪市宅基地出售买卖政策细则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本案中的房屋买卖合同是违反上述的强制性规定,因而是无效的。
那么宅基地买卖是否合法呢?
最高人民法院 《2011年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15条第1、2款规定“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上建造房屋并向社会公开销售,应当依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和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认定该买卖合同无效。将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出卖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人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出售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政策关于宅基地分配、使用条件的规定。”
农村宅基地买卖如何合法?
根据上述规定,买卖农村私房所有权及其宅基地使用权的,买受人与出卖人须符合以下条件,才可能认定买卖行为合法有效。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总之,宅基地买卖有风险,交易须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