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2 11:33作者:李天扬老师
从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从9月1日开始,借款职工无购房贷款或已结清原有购房贷款,再次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借款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尚有购房贷款未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这意味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在8月31日发布的公积金新政,已在宜宾落地。在该项公积金新政中,9月1日起,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宜宾的公积金贷款新政中,并未出现“普通住房”或“改善性住房”等限制性用语,这就意味着,二套房最低首付二成的购房范围将更宽。
有业内人士认为,这次二套房也可首付两成的政策,其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因为按普通职工的公积金缴存标准,即使已经完清了首套房公积金贷款的,所剩余额也有限,如再首付二成买二套房,能贷到的金额也不会太多。
房地产分析人士刘波则表示:“之前在5月份,宜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对贷款政策作过一回调整,购买240平米以下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20%。这次删除了‘普通住房’的条件,也就是说别墅也可以首付两成!这是一个利好的信号,将使宜宾楼市金九银十更为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