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9 16:49作者:三水老师
(五)备案手续办理。进一步简化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手续,严格按照我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程序和要求办理,电力接入意见不再作为备案前置要件。光伏企业在项目备案时应如实提供项目简介,包括项目名称(统一规范为:项目单位简称+建设地点+备案规模+“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建设规模及总投资、建设地点、所依托建筑物及落实情况(土地落实情况)、占地面积及性质、发电模式(全部自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全额上网)、关键技术、计划开(竣)工时间等,并在备案申请表中明确上述主要内容。各区(县)在办理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时,应注意把握总体规模指标,鼓励优先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电站项目应符合全市年度建设规模和实施方案。
三、工程建设与验收
(六)确定重点项目清单。市发展改革委结合全市光伏发电年度建设实施方案,会同电网企业研究确定年度光伏重点建设项目清单。列入重点建设清单的原则上为当年主体工程能够完工的项目,电网企业和各区(县)有关部门予以重点推动。重点建设项目清单在年度中期视执行情况进行调整,对不具备建设条件的项目及时清理。
(七)发电主体工程建设。光伏企业应及时办理用地、规划、电网接入等相关手续,项目备案后抓紧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并尽快开工,合理安排建设进度,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为防止占用光伏资源,分布式光伏项目应在备案后一年内建成投产,电站项目应在备案后两年内建成投产。
(八)配套电网建设。电网企业应适度超前开展配套电网工程前期工作,按照接网协议约定,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公共电网接入、改造工程和光伏电站场址外配套电力送出工程建设。列入重点建设清单的项目,应提前启动配套电力送出相关工作,简化内部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与发电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同步投运。
(九)工程竣工验收。光伏发电主体工程和配套电力送出工程完工后,项目单位自行组织竣工验收,并将竣工验收报告报送备案管理部门备查。
四、电网接入与运行
(十)电网接入手续办理。电网企业应按照简便高效的原则,建立光伏发电项目接网审核和服务流程,及时受理接入申请,按规定时限办理接网手续,列入年度建设实施方案的项目优先办理。对纳入分布式规模管理的光伏电站项目,电网企业应参照分布式光伏项目接网流程,按照简化程序办理并网接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