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4 13:55作者:王华老师
从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获悉,“十三五”时期,云南人口老龄化将进入快速发展新阶段,预计到2020年,全省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610万人。
“十二五”以来,省政府每年将养老服务建设项目列入20项重要工作和10件惠民实事内容。省政府设立了10.8亿元专项资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共投入40亿元。截至去年底,全省城乡养老保险人数已达2160万,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500多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发放率100%,保持11年连续增长,全省19.08万城镇困难老年人和136.44万农村贫困老年人、13.11万农村五保老人纳入了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近70万名80周岁以上老年人累计领取高龄补贴18.24亿元。
据统计,截至2015年底,全省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560.4万,占全省总人口的11.82%。“十三五”时期,全省人口老龄化将进入快速发展新阶段,预计到2020年,全省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610万人。为实现养老服务供给与老年人多元化需求精准有效对接,全省将加强公益性养老服务供给,打造一批高端的康体休闲、健康养老服务机构、基地,大力发展具有云南特色的养老服务产业。建设老年人力资源信息服务平台,建立老年人才和专家信息数据库,鼓励老年人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加强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探索建立老年人社会参与制度。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立足老年人法定权益保障和服务需求,围绕提升老年人社会保障水平、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工作、推进老年人友好环境建设、满足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6项重点任务,提出具体目标要求,给老年人享受到更多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意见》提出,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整合服务资源、创新服务机制、加强城乡统筹、扩大社会参与,不断满足广大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在提升老年人社会保障水平方面,《意见》提出,要健全特殊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全面建立针对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的补贴制度,并做好与长期护理保险的衔接。进一步完善80周岁以上高龄津(补)贴制度。推进城乡养老服务均等化,积极推行老年人服务“同城同待遇”,在交通出行、文体休闲、卫生保健等方面,常住非户籍老年人享受本地居民同等优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