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2 11:39作者:李天扬老师
三、准备工作
试点准备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成立机构
1.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2.在试点所在地的地(市)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办公室。
3.以地(市)、县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的具有业务专长工作人员成立专业队伍。
(二)收集资料
1.土地详查中绘制的土地利用现状图件资料。
2.乡、村土地权属界线资料。
3.1996年以来试点单位农村土地变更调查资料。
4.最新版的行政区划图或地形图。
5.其他相关资料。
(三)制定试点工作计划、技术方案及有关确权规定。
(四)进行宣传动员和业务培训。
(五)购置调查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和工具。
四、技术路线和预期效果
(一)技术路线:充分利用土地详查和日常变更调查成果,重点查清农村集体所有的耕地、建设用地的权属状况、使用情况,全面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桷权发证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的管理。
在具体工作中,以土地详查绘制的土地利用现状成果图,作为调查工作底图,结合土地详查和变更调查成果,开展本次外业调查工作,将外业调查成果经过室内整理分析后,利用计算机重新制作县、乡、村三级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权属图,在此基础上,全面开展农村集体土地发证工作。
(二)预期效果:一是在权属调查中,解决部分农村土地权属纠纷;二是通过权属调查,从根本上明确农村土地产权主体;三是进一步查清农村土地中集体所有耕地、建设用地的数量、地类和利用现状;四是结合本次调查,初步建立起比较先进的农村地籍信息管理系统;五是为今后采取先进手段开展农村日常地籍变更工作奠定基础。
五、试点范围和经费保障
(一)试点范围
全区共选6个乡(镇)作为试点单位,即:拉萨、日喀则、山南、林芝各选1个乡或村,昌都地区由于地形复杂,有坝地,也有坡地、河谷地,建议昌都地区选择两个试点。试点单位由各地(市)国土资源部门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批准。
(二)选择试点的原则
1.选择的试点土地类型在本地要有代表性,要有平地,又要有坝地、山坡和谷地,既具有代表偏僻地区土地利用变更较少的特点,又具有代表城乡结合部土地变更比较活跃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