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5 14:10作者:王新老师
梧州市新兴二路90-1号1层,咨询电话:2813820
2、建设银行梧州分行个贷中心
梧州市文澜路2号一楼(电业局旁边),咨询电话:2837535,3830891
携带材料:
1、住房公积金与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预约登记表1份;
2、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表2份;(预交)
3、申请人夫妇和产权共有人夫妇身份证复印件4份;
4、申请人夫妇和产权共有人夫妇家庭户口簿首页和内容页面的复印件4份;
5、申请人夫妇和产权共有人婚姻状况证明(结/离婚证、离婚财产公证书或离婚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未婚声明)复印件4份;
6、申请人夫妇所在单位出具的职业及收入证明:中心格式原件2份,银行格式原件1份;近6个月银行流水资料复印件3份(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单、存折、银行卡对帐单等),如果申请人是私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的,则须提供近12个月的银行流水资料;
申请人为自雇人士(即自行成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或在上述机构内持有超过10%股份,或其个人收入的主要来源为上述机构的经营收入者),还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财务报表、近3个月税单证明等复印件3份。
7、购房首期房款收款收据复印件4份;
8、购房屋买卖契税完税证复印件3份;
9、申请人房屋所有权证原件1份,复印件3份;
10、申请人土地使用证原件1份,复印件3份;
11、申请人房屋交易鉴定书原件1份,复印件3份;
12、房地产评估报告原件3份;
13、转款委托书原件2份;
14、售房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
15、贷款受托银行存款存折复印件3份;
16、缴存公积金所在地与购房所在地不在同一辖区的,由缴存公积金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未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证明;
(注:1、以上复印件均须同时携带原件。2、如申请贷款有担保人的,请提供其身份证、户口簿、资信证明及相关银行近6个月交易流水复印件各3份。3、贷款预约登记表、婚姻状况声明、收入证明和转款委托书表格均由中心提供。)
需到场人员:申请人夫妇、共同申请人夫妇、产权共有人夫妇、房屋卖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