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4 14:07作者:王新老师
唐山市医疗保险如何报销
报销比例
城镇居民
起付标准
1.一级医院4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三级医院900元。
2.小年儿童住院起付: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900元
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以上的统筹支付范围内医疗费用,
居民支付比例分别为一级医院80%、二级医院70%、三级医院60%
小年儿童住院比例分别为:一级医院70%、二级医院60%、三级医院50%
普通门诊
起付标准:200
比例:居民报销50%
门诊特殊疾病起付线1200元
城镇职工
起付标准
1.一级医院4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600元。
对一个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在上述基础上,依次递减100元
住院医疗费的个人负担报销比例:
40000元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医疗机构为14%,二级医疗机构为17%,市属三级医疗机构为20%,三级医疗机构为22%;
40000元以上至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医疗机构为10%,二级医疗机构为12%,市属三级医疗机构为15%,三级医疗机构为17%
注:退休人员的个人负担比例较在职职工降低3个百分点,个人负担比例最低不低于10%。
办理材料
1.出院小结
2.出院证明
3.费用明细
4.医疗正规发票
5.病历表
6.检查、化验报告单
办理流程
参保人员出院并缴纳医疗费后,可携带相关材料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相关费用
办理地址
唐山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地址:唐山市卫国北路20号
电话:7215306
古冶区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古冶区唐家庄震兴道
电话:3251801
开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