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4 14:06作者:王新老师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90%;
二级医疗机构85%;
三级医疗机构80%。
患有两种及以上慢性病的,起付线不累加,年度支付限额累加,年度累计支付限额为5000元。
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不设起付线,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90%。
报销范围
城镇职工:
基本医保统筹基金的支付范围:
(一)普通病门诊医疗费;
(二)慢性病病种门诊医疗费;
(三)危重抢救病种的门诊医疗费;
(四)特殊病病种的门诊医疗费;
(五)甲类传染病的门诊医疗费;
(六)白内障超声乳化加人工晶体植入术的门诊医疗费;
(七)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的门诊医疗费;
(八)特殊规定药品门诊医疗费;
(九)住院医疗费;
(十)按规定由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其它费用。
报销地点
石家庄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石家庄市向阳路25号
电话:88625875
井陉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井陉县建设北路29号
电话:82022308
正定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正定县城内正安花园
电话:85176211
高邑县社会保障局
地址:高邑县南星路126号
电话:8403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