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2 09:20作者:三水老师
据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调整是经市政府批准,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184)精神进行的。
南京市2016年度参保企业和职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6800元,下限为2628元。各地区要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数确定有关政策。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6800元,下限为2628元;
灵活就业人员2016年度参加医疗保险的月缴费标准为210元(其中含大病救助10元);
灵活就业人员2016年度参加失业保险的月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52元。
南京社保缴费比例最新调整
养老保险:公司缴20%,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1%,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0.2%,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9%,个人缴2%。
具体社保政策建议工作日时候具体咨询南京社保中心。咨询电话12333。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南京市水西门大街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