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6 09:49作者:王新老师
十、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报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确认。
拟聘人员如系应届毕业生,招聘单位应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明确报到时应交验的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和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成都市监察局派驻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监察室,028-61888190)。
考生问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等相关问题,请拨打各招聘单位的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咨询。(考生了解事业单位招聘政策解释可联系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28-61888204;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8-12333;微信公众帐号:cdhrss)
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无关,特此提醒。
1、成都市市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成都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大纲.doc
3、少数民族自治区域、“四大片区”贫困县(区)名单.doc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6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