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6 09:44作者:才子老师
(三)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在面试开考至少前5天发布,也可采用电话、短信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入围考生。
各单位面试公告发布后,在面试举行前5天内,入围考生弃权的不再递补。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线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六、成绩计算
(一)总成绩计算
1.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30%和70%计入总成绩。
2.《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为150分,时间为90分钟;《综合应用能力》满分为150分,时间为12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时间由招聘单位根据需要确定,原则上不低于每人10分钟。
3.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其计算公式为:(《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2/3)×30%=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其计算公式为:面试成绩×70%=面试总成绩。考生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4.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本次招考对“三支一扶”人员实行政策倾斜。截止2016年7月31日,“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报名参加本次招考,可在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该类考生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2/3)+5分)]×30%=笔试总成绩。“三支一扶”人员中已经通过考试等途径成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三支一扶”人员加分政策优惠。
“三支一扶”人员具体审核办法详见湖北省人社厅门户网站“人力资源市场”专栏中《关于“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参与2016年度湖北省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有关问题的说明》http://www.hb.hrss.gov.cn/hbwzweb/html/xwzx/gsgg/72741.shtml)。请“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及时向省“三支一扶”办提供审核材料,审核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10日。
具体咨询电话:027-87300069。
(二)对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
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免笔试”的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时,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岗位表》中的“优先”条件是指,按以上原则排名后,考生成绩仍相同的,具有“优先”条件的考生排名靠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