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8 11:36作者:才子老师
6、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填写申请表上监护人同意出境的意见(所有监护人或者有监护权的机构均应当签署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或护照的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能证明其监护人身份的证明材料。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非京籍人员所需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2、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六个月内)免冠半身彩色照片(二寸光面相纸,白色、淡蓝色、灰色背景)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3、非本市户籍在京就业人员及其配偶、非本市户籍高等院校在读大学生的配偶、非本市户籍60周岁(含)以上人员、非本市户籍居住6个月(含)以上人员须提供居住满6个月(含)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暂住证》或者《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非本市户籍高等院校在读大学生及其配偶、子女(未满16周岁)须提供就读高等院校学生处(教务处、保卫处、研究生院、研究生部等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北京高校非北京户籍大学生在学证明》原件、复印件以及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核实并加盖公章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按规定程序获取,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5、本市户籍人员、非本市户籍就业人员及非本市户籍高等院校在读大学生的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还须提供双方亲属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注:上述材料收取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的纸张统一为A4纸。
1、在线预申请
京籍居民
登陆北京市公安局网站--出入境办事大厅,选择办理出入境业务的种类,填写相关信息,并在线预约现场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地点和时间,生成预受理号码并可在线打印申请表格。没有打印条件的申请人,可凭预受理号码到预约办证地点,使用自助填表机打印申请表。通过网上预申请的申请人须持预受理条码于预约时间到达预约接待大厅“网上预申请受理”窗口递交申请材料并办理相关手续。未使用网上预申请的申请人也可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按照出入境业务受理范围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或分县局受理大厅提出申请办理。网上预申请无法通过初审的,申请人须到现场排队递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