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30 14:41作者:王新老师
增设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各级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食品规模化生产和连锁经营、配送。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亮点五:奶粉等特殊食品监管更严
新《食品安全法》明确应制定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包括原料名称、用量及其对应的功效;明确了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应当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相一致,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应注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不同于普通食品,安全性要求高,需要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在新的《食品安全法》中明确对其继续实行注册管理,避免形成监管缺失。
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实施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对出厂的婴幼儿配方食品实施逐批检验。婴幼儿配方食品应当保证婴幼儿生长发育所需的营养成分。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家食药监部门注册。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
亮点六:果蔬禁施剧毒高毒农药
新《食品安全法》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监管,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动替代产品的研发应用,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特别强调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瓜果、蔬菜、茶叶、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并对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行为,增加了由公安机关予以拘留处罚的规定。
亮点七:批发市场须抽查农产品
将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纳入新《食品安全法》的调整范围,完善了批发市场的抽查检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等。要求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如实记录进货日期、供货者名称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无论是食用农产品经营者还是物流公司、仓储公司等主体,都应当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使用食品添加剂和包装材料等相关产品。
亮点八:产销者“首负责任”
强化民事法律责任的追究,增设消费者赔偿首负责任制,完善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和民事连带责任。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食品生产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