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1 17:13作者:李一老师
(四)严格督查考核。省直各牵头部门要逐项制订行动计划的督查方案,对省直责任部门和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工作落实情况实行全过程跟踪督查,并于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汇总推进落实情况报省政府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统筹协调,视情况采取下达督查通知书、组织实地督查、提请省政府领导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推动工作落实。将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和5个行动计划工作纳入各地各部门绩效考核、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评估考核、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评估考核等相关考核,按年度进行检查考核。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按有关规定严格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