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0 11:19作者:王华老师
衡阳市集体土地上拆迁房屋结构、装(修)饰、设施补偿费标准(2)
单位:元/㎡
序号 | 类别 | 级别 | 最高补偿限价 | 结构 | 装(修)饰 | 设施 | 备注 |
二 | 砖混 | 一 | 660 | 24cm眠墙;标准梁柱;现浇或预制楼梯踏步;预制空心板楼面;预制空心板钢丝网砼防水层面带空心板隔热层或平顶青瓦屋面;现浇天沟排水;房屋四周水泥砖砌排水明沟或暗沟;挑阳台,梯间为金属、木质或砖混等各类材质扶手护栏;层高3m以上,屋顶隔热层高0.5m以上。 | 1、室内地面(含防潮层)达到防滑地面砖、花岗岩、大理石或实木、强化木地板; 2、室内墙面瓷涂、顶面一级吊顶以上标准;厨房、洗漱间、厕所墙裙贴面; 3、各类防盗门、塑钢、铝合金玻璃窗,各类金属材质护窗、各类材质雨蓬,各类材质装(修)饰门,门窗套为水曲柳或仿榉木板。 | 1、厨房、洗漱间、厕所内设施;2、室内外水电设施;3、室内壁柜等生活设施(含室内各类材质间墙)。 | 一、结构补偿价格为450元/㎡; 二、装(修)饰补偿价格一级为150元/㎡(外墙正面和两侧为贴瓷砖);二级为100元/㎡(外墙素面或水泥面); 三、设施补偿价格为60元/㎡; 四、装(修)饰和设施每少一项扣减10-30元/㎡。 |
二 | 6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