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7 08:38作者:才子老师
费率下调不影响基金正常运转
“1+1+0.5”的模式中,养老和医保各自承担了1个百分点的费率下调。去年上海10项社保基金总收入为3000多亿元,支出2800多亿元,累计结余达3000多亿元。其中,最受关注的养老保险基金和医保基金,累计结余都超过1000亿元。费率下调后,企业每年少缴纳的135亿元费用对应到养老和医保基金,减少幅度都在几十亿元水平,并不影响基金当前和长远的正常运转,也不影响参保人员的待遇。
这次调整说到底还是一套“组合拳”。上海还将有诸多的跟进措施,包括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市社会保障基金预警、储备和保值增值机制;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和基金管理;健全财政和国资对社会保险的投入机制;进一步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和政策;进一步扩大职工社会保险的覆盖面,增强社保基金的统筹能力等。
关于2015年调整本市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沪人社养发〔2014〕51号
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切实保障本市城镇企业退休(职)人员的基本生活,经研究,自2015年1月1日起调整本市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市底以前已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企业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生活费)的人员,按照以下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
(一)每人每月增加130元。
(二)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额不足30元的,补足到30元。
(三)按本人12月份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为基数,每月增加4%(增加额尾数不足一角的,见分进角)。
(四)12月31日前女年满60周岁及以上(1954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男年满65周岁及以上(1949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其中:当年内女年满60周岁(1954年出生),男年满65周岁(1949年出生),以及年满70周岁(1944年出生)、75周岁(1939年出生)、80周岁(1934年出生)的人员,可按照2013年年满60周岁(男年满65周岁)、70周岁、75周岁、80周岁人员已享受的标准(本通知实施前的标准)先进档,再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