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3 13:50作者:王新老师
(三)笔试
市“三支一扶”办委托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组织笔试,笔试时间为5月24日(周六)上午9:00-11:30。笔试工作全市统一进行,笔试内容为毕业生基本素质测试。根据笔试结果,市“三支一扶”办分别对每个招募岗位报考学生进行排序,对无人报考的岗位和成绩合格人员较少的岗位进行调剂,按照1:3的比例(因报名人数少或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岗位,也可按1:2或1:1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
(四)面试
5月31日(周日),由市“三支一扶”办统一组织面试。市“三支一扶”办按照考生综合成绩(考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和报考岗位对考生进行排序,确定考察名单。
(五)考察
各区县“三支一扶”办按照考察名单进行考核。考察内容为考生的基本情况、综合素质和现实表现。不符合招募要求的,经市“三支一扶”办同意,区县“三支一扶”办及时通知考生。对空出的岗位按照考试成绩进行递补,形成体检名单。
(六)体检
市“三支一扶”办统一指定时间和医院(初定体检时间为6月中旬),按照全国“三支一扶”办制定的健康状况要求(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公布),按照1:1的比例对考生进行体检。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通知考生,所缺岗位按照排序名单顺次递补。递补考生体检结束后,确定拟招募人员名单。
(七)确定人选
市“三支一扶”办对拟招募人员名单进行审核,确定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名单,并在北方高教网教育向社会公布,同时上报全国“三支一扶”办备案。各区县组织“三支一扶”大学生填写《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可从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下载)。
(八)岗前培训
市和区县“三支一扶”办分别对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进行培训。市“三支一扶”办主要培训党和国家有关基层工作,特别是农业、农村等方面的方针、政策等,时间初定在8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区县“三支一扶”办对本区县录用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进行培训,内容主要是本区县基层工作,尤其是教育、农业、卫生和扶贫工作的现状,拟服务单位和岗位的基本情况,以及乡镇有关业务工作等。
培训工作结束后,各区县“三支一扶”办、服务单位与“三支一扶”大学生签署《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协议》(可从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下载)。“三支一扶”大学生按照区县“三支一扶”办确定的时间报到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