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2 15:21作者:李天扬老师
三、扎实做好退役士兵的思想政治工作
军队和地方相关部门要紧贴部队形势任务和退役士兵思想行为特点变化规律,切实抓好教育引导工作,确保退役士兵思想稳定。要深入搞好思想调查,了解掌握每名士兵的走留态度、愿望要求和实际困难,找到穴位、把准脉搏,增强教育的主动性、针对性。要深入学习习近平主席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国防和军队建设重要论述,大力宣讲全面深化改革的政策部署、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形势,宣讲士兵退役安置、就业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引导退役士兵认清创业发展的美好前景,增强参与社会竞争的信心。要注重把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相结合,设身处地帮助解决家庭困难、伤病治疗和评残等实际问题,积极提供地方人才、就业等市场信息,确保退役士兵安心离队、愉快返乡。
四、严密组织退役士兵运送工作
地方和军队有关部门要认真执行退役士兵运送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统一规定的离队时间,统筹使用军地各种运输力量,均衡安排退役士兵离队。交通运输部门要采取调整客票预售期和预留票额等措施,保证退役士兵上车(船、飞机)有票、有座;要落实退役士兵购票、托运行李、进出车站(港口、机场)和中转换乘“四优先”政策,为退役士兵提供安全优质服务。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军用饮食供应站和军人接待(转运)站的指导,做好运输途中的饮食供应和接待转运工作。
五、切实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2015年退役士兵将分两批离队到地方报到,接收安置工作面临新的情况和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国防意识、服务意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8号)、《河南省〈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政策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落实,确保接收安置任务顺利完成。
(一)积极探索适用军队士兵一年两次退役的接收安置办法。对9月离队的退役义务兵,要按时接收,原则上与12月离队的退役士兵一并纳入2016年安置计划,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在2015年边接收边安置,特别是对自主就业的退役义务兵,应尽可能及时提供教育培训、就业指导和服务,帮助其更好更快实现就业创业;对12月离队的退役士兵,要及早谋划部署,及早预留资金,及早协调岗位,尽可能缩短接收安置周期,确保接收安置与士兵两次退役工作有序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