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0 11:21作者:李一老师
12月31日前,符合淘汰条件并申请报废的营运“黄标车”,可以享受政府补贴,根据不同的车龄、车型等因素,符合申请标准的“黄标车”可以领取0.1万-1.8万元不等的相应补贴,车子越新补贴越高。在龙沙区、建华区、铁锋区、昂昂溪区、富拉尔基区、碾子山区、梅里斯达斡尔族区注册登记的车辆,在市联合办理窗口办理相关补贴手续;各县(市)注册登记的车辆,根据当地政府发布通告时间要求进行办理,淘汰补贴资金由所在地政府予以安排。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营运“黄标车”,将不享受补贴政策:一是强制报废日期在12月31日前的“黄标车”;二是已享受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黄标车”;三是因自然原因、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黄标车”;四是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黄标车”。
对于未能按时办理淘汰手续的“黄标车”,齐齐哈尔市将依据相关标准对继续上道行驶的车辆进行处罚。此外,齐齐哈尔市的一些道路也开始对“黄标车”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