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9 11:22作者:王华老师
重型载货车、大型载客车 中型载货车、中型载客车 | 轻型载货车、小型载客车微型载货车、微型载客车 |
10000 | 5000 |
附件2
宿州市黄标车淘汰奖补资金申报表
编号:
车主名称 | 车主联系电话 | ||||||||||
车主身份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
车主地址 | |||||||||||
代办人 | 代办人联系电话 | ||||||||||
代办人身份证 | |||||||||||
车主开户银行 | |||||||||||
银行账号 | |||||||||||
车辆号牌 | 号牌颜色 | 使用性质 | |||||||||
车辆型号 | 燃料种类 | 发动机型号 | |||||||||
车辆识别码 | 车主或代办人签章 年月日 | ||||||||||
注册日期 | 强制报废日期 | ||||||||||
使用年限 | 总质量(kg) | ||||||||||
回收证明号 | 回收日期 | ||||||||||
奖补金额 | 人民币(大写): ¥: | ||||||||||
车辆报废回收情况:该车辆未因自然原因、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附拆解前车辆侧前方与侧后方照片2张),已按规定进行拆解回收。 经办人(签章)报废回收企业(盖章) 年月日 | |||||||||||
市商务局审核意见:该车辆未享受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同意按规定给予奖补。 经办人(签章)市商务局(盖章) 年月日 | |||||||||||
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管所审核意见:经审核,该车辆的强制报废期在2017年12月31日以后,且无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取得机动车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情形,同意按规定给予奖补。 经办人(签章)市公安交警支队车管所(盖章) 年月日 | |||||||||||
市环保局审核意见:经审核,该车辆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所有,经查询,属于黄标车,按要求提前淘汰后,同意按规定给予奖补。 经办人(签章)市环境保护局(盖章)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