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8 11:01作者:三水老师
三、资金来源
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直接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在数据库中增加,实行社会化发放。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
四、工作要求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深切关怀。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尽快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同时,要通过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等措施,提高基金支付能力,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拖欠。各地落实情况请于2016年5月10日前书面报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执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报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本通知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
2016年3月31日
豫政〔2016〕68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11日
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
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6〕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6〕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改革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改革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改革我省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保障制度,逐步建立独立于机关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