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3 00:15作者:李一老师
(二)请事假累计已超过本人应休年休假天数,但不足20天的。
七、机关事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工作人员年休假的,经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工作人员休年休假,但应该保证每两年安排一次年休假。对工作人员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工作人员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经单位公示后,报同级人社部门核准,按规定支付应休未休年休假报酬。
八、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计算方法。每应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即工作人员扣减正常日工资收入后,再按200%支付。当年日工资收入的计算办法是:本人全年工资收入除以全年计薪天数(261天)。机关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为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为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之和。其中,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不含根据住房、用车等制度改革向工作人员直接发放的货币补贴。
九、机关事业单位要在每年第一季度向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上一年度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填报《机关事业单位执行带薪年休假情况汇总表》、《机关事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应休未休年休假人员补助申请名册》、《机关事业单位应休未休年休假人员补贴基金表》(见附件1、2、3)。机关事业单位支付应休未休年休假报酬所需经费,按现行财政拨付渠道解决。
十、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年休假管理,严格考勤制度。市、区、县(市)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主动对机关事业单位执行年休假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一、机关事业单位不安排工作人员休年休假又不按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同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工作人员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责令支付;属于其他事业单位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由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工作人员本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