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7 02:00作者:王华老师
4、我院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及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到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未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地区录取新生除外)。
5、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及身体健康复查,复查合格者方可取得学籍。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6、新生进校时请自备可调波段在FM76.00MHZ—108MHZ之间调频收音机,以便学生在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及大学英语课程学习中使用,学校不统一购买。
7、学生公寓不提供床上用品,学生可自带或到校后自愿认购学校后勤集团提供的床单、被套、棉絮、蚊帐、枕芯、枕套、枕巾等。
8、请妥善保管随录取通知书寄发的中国建设银行卡,该卡可用于学生缴纳学杂费及学院各级各类奖励、资助、勤工助学酬金的发放。为保证您的资金安全,请修改密码后再进行使用(初始密码为随卡附带密码封中的数字)。
9、学生纸质档案可通过机要、邮政特快及本人自带等方式送达学院。机要、邮政特快寄送地址为: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新添大道南段598号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学生科,收件人:何洁老师,联系电话:0851-6608625;自带档案到校的同学,档案袋必须由学生档案管理部门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入学一周内交所在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