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30 21:11作者:李一老师
如考生参加二项或三项专业方向考试,须按作曲理论、器乐演奏、少数民族特色器乐演奏、声乐演唱、少数民族特色声乐演唱顺序的第一项作为考生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
(十)定向招生
1.按照教育部规定,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在我省招收免费师范生,文史、理工类录取安排在“文史、理工提前批本科院校”进行,体育、艺术类录取安排在“体育、艺术第一批本科院校”进行。凡拟填报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志愿的考生,必须在2017年6月24日至6月26日到户籍所在市(州)教育局签订《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今年我省第二批本科省内部分师范院校和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及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将招收免费师范生,凡拟填报第二批省内本科免费师范生院校及贵阳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免费师范生志愿的考生必须于2017年6月24日至6月26日到定向就业所在地教育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凡拟填报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志愿的考生,必须于2017年6月24日至6月26日到规定的市(州)教育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各市(州)教育局于7月1日前务必将签约名单按报考院校列表造册报省招生考试院。录取时,省招生考试院将根据各市(州)教育局汇总的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并根据考生志愿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投档,高校根据考生德、智、体情况择优录取,省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未签订协议的考生,不予投档。
2.按照教育部(教民〔2005〕7号)文件规定,填报定向西藏志愿的考生应是应届高中毕业生(不限民族),需填写《贵州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定向西藏志愿考生申请表》,以备高校录取时参考。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其最低录取分数线按教育部和招生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已录取的定向西藏就业的考生须与西藏自治区人事厅、招生学校分别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已录取考生到学校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后,方可办理新生报到和注册手续。拒签“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者,学校将不予办理新生报到和注册手续,取消入学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
3.贵阳医学院、遵义医学院、贵阳中医学院将继续招收本科免费医学定向生,安排在提前批本科院校录取。根据国家及我省卫生部门定向就业要求,考生毕业后定向到我省乡镇卫生院就业。录取时面向全省生源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后,考生须与招生院校和定岗县级卫生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后,方可发放入学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