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2 17:49作者:李天扬老师
十二、收费标准
2015年的学费标准:学费3500元/年;住宿费800元/年。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是经贵州省委、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和公安部备案,由贵州省公安厅和教育厅共同管理的全日制公安司法大专院校,是贵州省培养造就公安司法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
学院的前身为1949年成立的贵州省人民政府行政干部学校及1950年成立的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安干部学校。1950年贵州省人民政府行政干部学校更名为西南人民革命大学贵阳分校。1954年,西南人民革命大学贵阳分校与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安干部学校合并,为贵州省行政干部学校。1955年—1957年,贵州省行政干部学校分为贵州省公安学校和贵州省政法干部学校,1957年—1975年两校合并,校名先后为贵州省政法干部学校、贵州政法学院及贵州省政法干部学校。1975年—1980年更名为贵州省公安干部学校。1980年—1985年,学校又分为贵州省公安干部学校(同时成立贵州省人民警察学校)和贵州省政法干部学校(同时成立司法中专部)。1985年—2000年两校分别升格为贵州省公安干部学院和贵州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两院同时在1997年贵州省成人高校办学水平评估中被评为甲级(A等)学校。2000年,两院再度合并,校名为贵州警官职业学院。
建校以来,经过历届领导班子和教职工的不断探索和辛勤耕耘,学院目前已形成多层次、多形式的办学格局,共举办有普通专科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成人专科教育以及中等专科教育等,并先后与华东政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中央电大和西南师范大学等本科院校联办成人本科教育和硕士研究生课程教育,为省内外公、检、法、司机关、法律服务机构和企事业单位输送了数万名毕业生。大部分毕业生现已成为所在部门的业务骨干,不少毕业生还走上了领导岗位。在举办学历教育的同时,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学院于1985年建立了贵州省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培训中心,积极开展对省内检、法、司及其它部门的在职干部的培训。
学院现有在职教职工498人,其中专任教师354人,专任教师中有教授22人,副教授107人,已取得博士学位的2人,取得硕士学位的56人,正在攻读博士学位的6人,攻读硕士学位的39人。学院还先后聘请了18名省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作为学院的兼职教授,聘请了64名省内公安司法部门的业务骨干作为兼职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