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4 10:18作者:王新老师
九、学历证书的颁发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遵义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技能考试合格的同时发给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十、咨询与联系方式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851-286555781838522027518209890275
传真:0851-28211275
学院网址:http://www.zyzy.gov.cn
十一、其他
学院严格遵守和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招生的政策、纪律规定,对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单位及个人,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学院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二、附则
1.本章程适用于遵义职业技术学院高职自主选拔招生工作。
2.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3.本章程由遵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