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8-27 01:53作者:王新老师
物理、化学、生物学、通用技术的实验技能操作和体育健康、音乐、艺术、通用技术的合格考试时间,由市(州)根据课程计划安排在相应的课程结束后进行。
原则上,选择性考试科目每年组织一次,与当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时间有序衔接。
7.成绩呈现。以“合格”和“不合格”的形式呈现合格考试成绩。
在选择性考试中,首选科目(物理和历史)的分数以原始分数呈现在试卷上;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和生物学)以等级转换分数呈现。选择性考试成绩在当年有效。
(二)完善普通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1.评价内容。普通高中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反映了学生的道德、智力、身体、美容、劳动的全面发展和个性专业知识。它是高中生毕业和入学的重要参考,主要包括思想道德素质、学术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和社会实践。
2.评估程序。建立省级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化管理平台,统一档案样式评价。普通高中成立学生综合质量评价委员会,指导学生客观记录成长过程,选择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通过学校宣传审核,确保材料真实可用,形成学生综合质量档案,统一提交高考综合改革信息系统。完善信息确认、公开投诉、上诉复议、记录审核等监督保障制度。对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造假的,按照规定和纪律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评估和使用。高校应当根据自身的办学特点和人才培养需要,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和使用方法,并在学校招生章程中提前向社会公布。在招生过程中,高校将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招生的重要参考。
(3)深化普通本科院校考试招生改革
1.考试科目。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由三门统一高考科目和三门选择性考试科目组成:语文、数学、外语(包括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
报考体育艺术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专业考试。
2.考试安排。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全国统一高考科目的考试时间安排按国家统一安排进行。同时,三门选择性考试科目的考试时间同时进行。
3.分数构成和评分方法。考生总分由3门语文、数学、外语科目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组成,满分750分。
语文满分150分,数学满分150分,外语满分150分(含听力考试30分)。
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物理或历史(2选1)的首选科目满分为100分,以原始分数计入总分;思想政治、地理、化学和生物学(4选2)的再选科目满分为100分,分数转换分数计入总分,分数转换评分方法由省教育厅另行公布,再选科目资格考试是否合格作为分数转换的基本条件。